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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
定义现金折扣条件
在百分比列中输入现金折扣百分比(请参阅上图中的 1)。最多可在小数点前输入两个数位,在小数点后输入三个数位。该百分比适用于在同一行定义的期间。
对于现金折扣有效期,可以输入天数(请参阅上图中的 2),也可以在固定日(请参阅上图中的 3)字段中输入日期,同时在附加月份(请参阅上图中的 4)字段中输入附加月数。固定日会覆盖起算日期。附加月数将会加入到系统计算起算日期的月份中。
带有付款期间天数指定的现金折扣条件可以是:“10 天内付款的现金折扣为 3%,30 天内付款的现金折扣为 2%,60 天内付款则为净支付”。日期相关的现金折扣条件可以是:“下个月 15 日前付款的现金折扣为 3%,第三个月 25 日前付款的现金折扣为 2%,第四个月 15 日前则为净支付”。这些条件已在上图中定义。
可对付款条件定义三个期间。不能为最后一个付款期间输入现金折扣百分比(请参阅上图中的 1)。此处始终指定净支付条件。
系统将检查您的指定,并拒绝不正确的定义。您的付款条件还将转换为文本形式,并在说明标题(请参阅上图中的 5)下发布。因此,可检查是否已按照您的要求定义了付款条件。所生成的付款条件用于在您未输入说明的情况下帮助您进行凭证录入。
定义带有天数的现金折扣条件
对于带有天数的现金折扣条件,必须在天数列中指定绝对天数。系统会将指定的天数加入到起算日期中,然后得出发票的到期日期。
在行项目中,天数将在天数/百分比字段中显示。
定义日期相关的现金折扣条件
对于日期相关的付款条件,可在固定日列中指定固定日,在附加月份列中指定月数。系统将以指定的固定日替换已确定的起算日期。附加月数将加入到已确定的起算日期中。
过账凭证时,现金折扣条件不根据日期进行显示,而是以绝对天数指定进行显示。系统通过确定起算日期和定义的付款日期之间的差异来转换日期相关的指定,以显示凭证中的付款条件。
定义了以下日期相关的付款条件:“下个月 15 日前的付款,现金折扣为 2%”。系统根据 8/15/1999(期间结束日期)和 7/18/1999(起算日期)之间的差异来计算凭证的绝对天数指定。因此,2% 的现金折扣适用于 28 天内的付款。在行项目中,系统会显示以下数据:
组合付款条件
举例来说,如果想要定义带有固定日期的现金折扣有效期和带有天数的净支付到期日,那么便可对付款条件同时使用这两种形式来指定期间。您的付款条件是:“下个月 15 日前付款的现金折扣为 2%,60 日内则为净支付”。可使用以下条目定义这些条件:
过账现金折扣
系统自动将现金折扣金额过账至现金折扣收入或费用科目。如果使用净值法程序,系统在凭证过账期间会将现金折扣考虑在内。在所有其他业务中,系统将在 过账时过账现金折扣。
对通过净值法程序过账的发票进行付款时,系统仍会清账使用该发票创建的现金折扣清账过账。
如果因在付款期间后付款而导致扣减的金额小于商定的现金折扣金额,系统会将差额过账至现金折扣损失科目。
无法手动过账至现金折扣清账科目。
必须创建现金折扣科目以进行自动过账,并通知系统向科目过账所需的条件。以下业务需要使用科目:
● 现金折扣收入
● 现金折扣费用
● 净值法程序的现金折扣清账
● 使用净值法程序的现金折扣损失
需为各个科目表单独输入科目。可以按税码进一步区分每个业务的科目。
使用净值法程序过账时,需要使用现金折扣清账科目。
示例
本例介绍使用净值法程序进行的过账。必须 基于未清项管理现金折扣清账科目。在对发票清账时,系统会自动将此科目清账。
将 1000 美元的发票过账至固定资产科目。为计算确切的购置金额,在过账发票时系统根据发票金额计算现金折扣金额,并将该金额过账至现金折扣清账科目。
过账发票时,会向以下科目进行过账:
1. 将发票金额(1000 美元)过账至供应商科目。系统将减去现金折扣金额后的发票金额(970 美元)过账至固定资产科目。为对凭证清账,系统将 30 美元的现金折扣金额过账至现金折扣清账科目。
对发票清账时,系统向以下科目进行过账:
2. 付款程序将净额(970 美元)过账至付款支票科目。系统在供应商科目中对未清项清账,在清账科目中对现金折扣过账清账。